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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诉离婚时,物业和居委会不给开经常居住地证明怎么办?2023/7/30 9:20:24

2023-7-30 09:20| 发布者: 天若有情| 查看: 109| 评论: 0

摘要:   物业或居委会均不开具对方经常居住地证明,可去派出所查询对方户籍信息,如开出的《信息查询打印表》显示对方在本地经常居住满一年的,可根据户籍信息上所显示的地址查找对应的管辖法院(派出法庭)后携带其他材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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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物业或居委会均不开具对方经常居住地证明,可去派出所查询对方户籍信息,如开出的《信息查询打印表》显示对方在本地经常居住满一年的,可根据户籍信息上所显示的地址查找对应的管辖法院(派出法庭)后携带其他材料前去立案。劳动纠纷起诉状https://www.fakukeji.com/CivilianV3/info/3827上法自助,打官司不用愁。北京法库科技致力于为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民事起诉状、答辩状和上诉状等法律文书模版。产品范围包括:民事、行政、刑事、执行等方面的法律文书、法律咨询报告、法律知识文章等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派出所通常只接受律师调取户籍信息的申请。律师调取户籍信息也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,一般为律所介绍信、律师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(不同派出所要求提交的资料略有不同)。

  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咨询离婚律师,律师可以根据您的情况提出合理建议,并且在离婚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难以协商解决的问题,在财产、债务、子女抚养等方面双方容易发生纠纷,为了妥善解决您的问题,可以找律师进行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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