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阳门户网

搜索
襄阳门户网 襄阳门户 企业宣传 查看内容

离婚子女的赡养义务2023/8/1 9:26:29

2023-8-1 09:26| 发布者: 甜心| 查看: 71| 评论: 0

摘要:   百善孝为先,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,那么在法律上对离婚子女的赡养义务又是如何规定的呢?朋友借款起诉状https://www.fakukeji.com/CivilianV3/info/4517上法自助,打官司不用愁。北京法库科技致力于为民众 ...
网站出售

  百善孝为先,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,那么在法律上对离婚子女的赡养义务又是如何规定的呢?朋友借款起诉状https://www.fakukeji.com/CivilianV3/info/4517上法自助,打官司不用愁。北京法库科技致力于为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民事起诉状、答辩状和上诉状等法律文书模版。产品范围包括:民事、行政、刑事、执行等方面的法律文书、法律咨询报告、法律知识文章等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九条“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,不得干涉父母离婚、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,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”、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”

  离婚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和未履行抚养义务而免除。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,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。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不得以放弃继承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由,拒绝履行赡养义务;赡养作为法定义务,不可以用约定的方式予以排除。

  子女在父母年老时应当履行对经济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。子女作为晚辈,应在日常生活及精神上给予父母更多的关心和照顾,如经常看望、问候,生病时帮助去医治、看护等,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,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。离婚律师呼吁子女及时履行对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,常回家看看切实保障父母晚年幸福生活,让父母安度晚年。

路过

雷人

握手

鲜花

鸡蛋

文热点